四、结论 随着社会发展,公民权利不断出现新兴化表现,公民探寻权利的欲望也在不断生长着,公民权利行使冲突也在不断增多。对公民权利的行使设置必要的边界,通过公共治理主体以必要法规予以合理划定,公民自身权利行使的自觉约束,对公民权利与公民义务及其背后责任的探究以及公民权利滥用的禁止等多方面的有机组合,是从社会微观角度对公民权利行使冲突中解决之突破的有效探析。 参考文献: [1]李步云主编.人权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2]舒国滢主编.法理学导论(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3]聂佳龙、史克卓.论作为“新兴权利”的公民启动权.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2). [4]蔡禾主编.城市社会学讲义.人民出版社.2003. [5]郝一丁.权利冲突中法定权利边界模糊的问题解决.南都学坛.2006(11). [6]公丕祥.法制现代化的理论逻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7]陈景辉.权利和义务是对应的吗.法治与社会发展.2014(3). [8]梁慧星等.中国民法典草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